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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遴选2015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14
 

各院(系、所、部门):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5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亚﹝20159021号),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重点选派从事外语非通用语种专业和国际区域问题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研究的在校生和在职人员出国研修、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5年全国计划选派1050人。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324个月,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硕士研究生12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人选条件

被推荐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aa83f7198a82419499386d43a0afbb29.shtml)。

(一)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员

1.被推荐人应为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养基地高校的研究人员。

2.应带课题出国研修,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申请时应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邀请函。

(二)外语类人员

本项目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支持高校非通用语种教师培养。

1.被推荐人如系高校非通用语种在职教师,可申请赴国外访学或攻读学位。

2.拟作为师资培养的非通用语种在校生(含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3.针对国家亟需但国内目前无法自主培养的语种,支持相关高校实际需要,从英语或相近语种本科生、研究生或优秀在外自费留学人员中选拔学生赴语言对象国攻读学位或进行强化学习。

4.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选拔推荐,所有被推荐人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

五、选拔方式及时间

请各部门根据项目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对照原上报的选派计划,择优推荐候选人。

1.校内申请提交时间:

请于2015420日之前提交《上海外国语大学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推荐表》(可在校园网人事处下载中心下载:http://hr.shisu.edu.cn/tabid/67/language/zh-CN/Default.aspx),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名盖章。表格电子版请发送至出国派遣科邮箱。

2.网上报名时间:

请于2015427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53日前完成表格填写并提交(含附件上传)。相关材料要求参照《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dfd887f6afd541af87c3de46f104bbbe.shtml)。

六、评审及录取

人事处于201542027日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相关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录取。

七、派出

被录取人员应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未经批准放弃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有任何疑问欢迎与人事处出国派遣科联系:

联系人:黄杨英邵佳

话:35372893/35372183

箱:cgpq@shisu.edu.cn



址:虹口校区行政楼401


 

 

人事处

201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