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晚,德国联邦议会通过决议,未来的欧洲议会选举德国将采用“得票率百分之三”作为门槛。 但仅仅数小时后,位于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院便证实该决议受到来自极右翼政党“国家民主党”(NPD)的反对。其他小党如“自由选民”(Freien Wähler)和“生态民主党”(ÖDP)也已声明要通过合法途径采取反对措施。目前尚不清楚法院将何时受理此案。
事实上,早前已经有人提议在欧洲议会选举采取“百分之五门槛”,但联邦宪法法院于一年半前认定这是违宪的,因为这对小党派不利。法官判决认为:倘若只有通过设置政党进入国会门槛这样的途径才能避免社会分裂、确保议会正常履职的话,才应当采取门槛措施。而目前,欧洲议会已经有来自27个欧盟成员国的162个大小党派,因而取消限制性条款后也不存在这样的风险。此外,还应当指出,在其他很多欧洲国家里并没有这类的限制。
但是现在法官们必须重新考虑这个问题。因为6月13日在联邦议会基民盟/基社盟、社民党、自民党和绿党已经就引入百分之三的选举门槛达成了一致。声援该法案者认为应当在欧洲议会中确保一个可靠多数来保障欧盟执委会的顺利运作。
但在联邦议院已经出现了不满的声音。不仅左翼党出于法律和政治的顾虑选择反对该议案,还有来自绿党阵营的代表Hans-Christian Ströbele选择反对自己所在党派的主张来反对该法案。他在解释这一做法时抱怨道:“限制性条款在选举中的存在实在不够民主。”它对现存政党有利,却增加了新政治运动进入议会的难度。
(本文由上外欧盟研究中心2012级硕士研究生 朱涛编译自:德国《明镜周刊》2013年6月14日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