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判定瑞典因未在指定时间内实行数据储存指令而缴纳300万欧元罚款。欧盟关于电脑数据储存的指令于2007年在各成员国开始执行,但瑞典却迟迟于2012年5月1日才开始实行,实为欧盟成员国中最后一名落实指令的国家。
这关乎谁的权益?此项关于数据储存的指令意味着操作员要将所有通电话或在网上进行联络的人员,将其个人信息储存在电脑中。需要记录储存的信息包括:通话或进行联络双方的个人信息;通话的时间点;通话时双方所处的地点方位;通话结束后双方的地点方位。这些信息的保存时间将长达6个月。即使是未接通或被中断的通话,上述信息也需要被妥善保存下来。
誓要打击恐怖主义:警方有权力获取这些被保存的信息,以调查破获重大犯罪案件。通话或邮件的内容不会被保存,但是通过上述被保存的信息,警方可以搞清楚目标人物的人际网络。此项指令的初衷是为了打击恐怖主义,直接的导火索就属发生于2004年在马德里及2005年在伦敦的恐怖爆炸事件。但此项指令的实际效用不只是为打击恐怖主义而服务,也将被用来调查其他重大案件。
300万欧元的罚金:2010年2月欧洲法院判处瑞典因未实施指令而需缴纳300万欧元的罚金。2011年5月欧洲委员会采取传唤瑞典上庭的方法敦促瑞典及时完成指令要求的任务。与此同时委员会制定了一张罚金预算单。罚金的计算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违反指令的严重程度;指令不被执行的后果严重程度;逾期的时间;支付能力。
两次议会表决延误指令的实施:2010年12月瑞典政府就此项指令展开讨论,2011年3月政府将决议提交至议会,进行投票表决。左党联盟(社会民主党,绿党,左党)持反对意见导致此项决议被拖延一年,声称反对理由是此项议案违法人权及自由。2012年3月21日议会再次进行投票表决。虽然有少数中间党的议员投票反对,但因瑞典最大党——社民党,改变了早前的强烈反对态势,最后投票以绝对多数顺利通过。
欧洲委员会重新审视指令:此项指令在许多欧盟成员国内引起广泛争议。在捷克、德国及罗马尼亚国内,国家宪法法院在指令被执行后又宣布终止。这使得欧洲委员会开始对指令进行重审。重审的结果可能导致指令被重做。瑞典籍的欧洲委员会会员塞西莉亚·马尔姆斯特罗姆负责重审工作。
(上外德语系瑞典语教师、欧盟研究中心2013级研究生 沈贇璐编译自:瑞典《欧盟—信息展示eu-upplysningen》网站2013年5月30日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