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自2010年起,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明确规定: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和外方邀请信/录取通知书。目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又进一步改革本项目的申报条件,要求申报人员出国留学必须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且须在外方院校提供的邀请函中予以反映。鉴于此,为统筹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加强教师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学校决定开展预选2013年该项目第二批留学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申报条件
原则上应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条件要求。
本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4周岁(1969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预选名额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结合我校今年上半年的申报情况,2013年第二批拟选派名额为3-4名,各院系部门原则上可择优推荐1名。优先考虑已获得国外邀请信的申报人员。
三、申报要求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教师,请认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推荐表》,交所在院系部门审核同意后于7月3日前送校人事处出国派遣科(虹口校区行政楼401室;联系人:赵秋艳、黄杨英;电话:35372893)。
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每年分两批选拔。本次预选人员需在9月20日-9月30日根据项目要求按时进行网络申报、准备并提交纸质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3年6月26日